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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做客《中国创业楷模》
发布时间: 2019-06-20 浏览次数: 222

    近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走进《中国创业楷模》节目,与主持人胜春畅谈了中国征地拆迁领域的一些现状和现象,以及他如何用个案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等问题。节目访谈过程,王有银给人一种理性、坚定、聪明、刚毅的印象。访谈现场的两位观察员,凤凰网公益频道主编、女童保护负责人孙雪梅女士和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公益中心主任王致瑞先生,都对王有银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赞赏有加,希望王有银再接再厉,不忘初心。

王有银出身于山东的一个普通家庭,小时候看香港电影,对律师这个职业非常着迷。看到影片中律师为了帮助受冤枉的人在法庭上慷慨激昂的辩护,最后帮助他人获得了平冤,那个时候他心里觉得律师这职业非常棒。怀着这个律师梦,他在1998年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开启了自己的梦想征程。

毕业后,他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了一个没有工资的小助理。那时候大家认为律师是个金领行业,一旦进入了这个行业,则意味着丰衣足食,但实际上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所面临的困难是外人想不到的。其中最难的是取得客户的信任,因为这个行业是靠智慧、靠资力、靠实力去打拼的。王有银没有气馁,他步步为营,刻苦专研。在自己不懈不弃的努力之下,王有银终于迎来了他经手的一个官司,一个离婚案。

王有银清晰的记得,开庭那天刚好是八月十五。其实双方没有本质的婚姻矛盾,只是女方觉得男方太窝囊,不能挣钱,所以要离婚。最后在法官和王有银的劝导下,男方骑着自行车把女方带回家过中秋节去了,最终案子撤诉。这个案件看上去微不足道,但对于王有银来说,这是他第一次走进法庭,给当事人辩护,最重要的事最后把双方劝合了,算是成全了人间的一段美好,这让他很自豪。

不断积累上庭经验,丰富辩护技巧,王有银逐渐从一个不拿工资的小助理变成名声在外的大律师。但在2007的一次外出中,王有银决定此后只为被拆迁人和被征收人维权。那时2007年的一个冬天,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有银接触一个案件,需要去到河北的一个地区。去到那里之后发现,当地村民的房子全部被强拆了,大冬天的还有村民在冰天雪地里住窝棚,生活条件极差。这个场景对王有银内心产生了很大的触动。随后他了解到,拆迁方并没有合法的拆迁手续,也没有给村民合法的补偿,而是说拆就拆了。王有银认为在中国是不应该发生这种情况,既然老百姓这么不容易,那他要为老百姓做点事情。

2007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律师行业专职做民告官的律师基本是个位数,少之又少。那么在这种大的环境下,王有银觉得他作为一个律师,应当为这个社会、为这个法制、为老百姓做点什么。所以他义无反顾选择了拆迁征地维权这个领域,从2007年到2018年,十年时间他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只为被拆迁人服务,他的墙上挂满了一面面锦旗,那都是一个个维权委托人对他的信任和鼓励,让他在这条路上走的更有勇气。在王有银看来,他甘当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铺路石。即使很多人说,这个领域是得罪人的,所能面临的风险比较大,但他做了!他说能做一年就做一年,能做多久做多久,这是他的职业信仰。

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理想,王有银在2010年创办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行政法和土地法领域维权服务,以个案推动法治。他是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是女童保护法务部部长;也是2010年度最佳奉献律师、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以及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他能取得这些荣誉称号是跟他的不懈努力和勤奋专注分不开的。在王有银的律师生涯中,他经办过很多案子,胜率极高,其中最令他难忘的案件是甘肃兰州宋家滩1102个村民集体维权的案。

这个案件当年民生周刊做做了封皮案例,而且人民日报做了社评,社评中说道中西部地区1000多老百姓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这对于中国法治来说是一种进步。因为在此之前可能更多的方式是群体性上访,或堵路,或是其他的过激行为,这些表达诉求方式显然是推行法治进程中应当摈弃的。在王有银看来,这个案子胜诉的意义在于在中国的中西部区域内,这么大规模的村民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第一次。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影响,也是个案推动法治的具体展现。

王有银除了打官司之外,他还热衷于社会公益。他认为一个律师把案子办好,这是本分。但办好案件之余,能为社会做一些事情,当年圣运律所创立的时候,合伙人就决定每年拿出10万元来做公益基金,用来扶助弱势群体和投入社会公益项目。做公益是王有银的一种人生情怀,他也是女童保护法务部部长。女童保护是2013年全国的百名女记者发起的一个公益项目,当时项目的负责人找到王律师。他没经过太多思考,就决定把当年的10万元捐到项目中,用来支持女童保护。为了基金的更好发展,王有银还号召了一批义务法律志愿律师,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为人们提供法律帮助。

自古民告官都难于上青天,但是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有众多的像王有银律师这样能够为普通百姓维权的人,使得最基层的民众的权益得以保护,这种精神和行为就值得鼓励和尊敬。节目最后,主持人胜春评价王有银时,用了两个词:情怀和律师。情怀是一个形容词,充满了感性色彩;律师是一个名词,充满了理性色彩。王有银,就是这样一位有着情怀但又充满理性的人民律师。

                                                                                      (编辑:杨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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